关于草屋小说的讨论

    草屋,本名赵学臣,1963年生于吉林农安,原工作于梅河口土产站,网络知名作家。小说被收入多种网刊、民刊,多次被“新浪”读书频道等推荐,被国内、外多家纸质媒体(《今天》、《春风》、《小说月刊》、《佛山文艺》、《深圳晚报》等)转载、刊发。曾获2002年度“网妖”原创都市小说征文一等奖,2003年度“网络新文学”优秀长篇小说奖,出版小说集《有件事我要告诉你》。

    冷静:看草屋的文章,不能不想到残雪。当然,也想到卡夫卡,不过他的语言毕竟是外国的,而草屋的文字是正宗的中国话。草屋的《胡子》在我看来是写一个对自己内心世界所怀有的恐慌。batz说初读的时候会觉得胡子是雄性的特征,应该有一些。青春期对自己身体发生的变化感到惊恐,对那种随时随地可能出现的冲动感到羞惭,那种惶惶不可终日的心理体验历久弥新。草屋的《胡子》对现实题材的变形技巧,胡子做为一个符号,象征的意味是明晰而精确的。当然也有其它的可能,当一个人发现自己与周身的环境有着不能相融的差别时,青春期的恐慌会再次不期而至,而将这种差别消于无形的愿望也会强烈到令人吃惊的地步,就像残雪的《狮子》中那个总是看见猛兽的孩子。那个不停地刮胡子的男子形象会成为一个经典留存下来。

    《照像》我差不多仔细地看了两遍,我的印象:“无论多么荒诞的文字,都不能尽述那个年代的荒诞事实。隐含的意外事件给主人公造成了长久的心灵创伤。所有草屋的文章都强烈地让人感到,人与存在环境处在极端对抗的位置,正因于此,饥饿与拥军的提示或许会因为特定的时代特质削弱主题,在以后的年月,人们将因为淡忘了那个时代而瞠目于这篇优秀之作。虽然很多名著也同样内涵这样的问题,为此有人提出阅读离不开写作背景这样的提法,但仍然类似于补救的作法吧,在写作之初能够具备一定的前瞻,对于作品生命是有助益的。

    《有件事我要告诉你》最为明显地表现出草屋的另一个特点:注目于生活中的偶然事件,并且观察它们对命运的重大影响。在《照像》一文中,兰兰对幼年与姨妈一起去照相遭遇持枪抢劫印象深刻,她对绿军帽的态度不是厌憎而是极度地惊惧,它们会出现在她小解的时候,会出现在她的相片中,会出现在她生命中所有时刻,从而使她失去宁静,也失去可能的个人的生活。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到,所谓的偶然事件并非单纯,它不是无端地空穴来风,“大雨哗哗下,北京来电话,让我去当兵,我还没长大”这样的儿歌不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自然情感的结晶,而是源自处心积虑的政治欲望。《有件事我要告诉你》在最后说出的秘密,童心好奇引发的重大事故,不正反映了唯利是图的经济时代管理者对于人命的草菅吗。命运从来都不是源于简单的理由,但作家的良知使他注目于最平凡的生命,看到他们的生与死,看到他们卑微的存在。

    思漫:最早看草屋的小说有《胡子》、《蜘蛛》、《从梦境到梦境》、《主人与老鼠》等等,草屋的小说很容易让人想到卡夫卡,虽然他说自己写某些文字的时候没看过《变形记》,仔细读他的小说,发觉小说均由某些生活中的细节(真实的)然后经过草屋的头脑延伸到虚无荒诞的境界,这就是我所感知的草屋。

    冷夏:每次读草屋,我的心情总是特别的平静,这是一直喜欢读草屋的主要原因。就说《窗》吧,我发现草屋讲诉时采用的口吻是那种淡淡的,他交代的事情是细腻的,说明的问题是点到为止的,整个故事是一点也没拖沓感的。草屋描写人物的性格也是不动声色的。“舅爷不理我,低着头抽闷烟,还用手抠着脚趾间的脏物,然后放到鼻子上嗅……”把个舅爷倔倔的个性和憨厚样子描写的惟妙惟肖,读到这段时我还真是佩服草屋的本事。草屋淡淡的笔调,让我看到的好似一幅淡淡的水墨连环画在慢慢地从左向右移动,隐隐约约的却惊天动地,耳边好似有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的悲壮的和平颂歌,和着零星的爆炸声和枪炮声……我很喜欢《我要去草原》里面透出来的一股股香味,草的香味、生苞米浆的香味、熟苞米的香味、还有李四的妈妈关于苞米妈妈和孩子的美丽童话散发出来的迷人香味。可能是小时侯读的故事中好多都是关于乡间的事,再加上自己一直生活在城市里,对发生在大自然里那些质朴的事情很是亲睐,所以挺喜欢这里的李四天真的样子,唧唧喳喳的说话、吧唧吧唧地肯玉米,蹦达跳跃在草原上。身边的人都说草原美得不得了,大的望不到边,都说那草原突然展现在眼前时,那感觉是震惊和激动,是一种被包容被融化的感受。李四到底不是我这种老生活在城里的人,草原之所以吸引他不是那种虚的感受,而是那实实在在的用干马粪烧苞米透出来的香气。

    唐鸿文:草屋的文字总是在结局那儿出人意外。他好象喜欢将故事导向不可知论,一个意外的结局突然出现,然后让你到前面他的文字中找答案。因此他的文字是充满隐喻的。比如足球,在此文中就被赋予了隐喻的力量。读草屋的文字是要有耐心和智慧的,毕竟这样的文字不多。文字是简约式的,喜欢用一些短语,节奏看起来很快,就不显得赘述,结尾通常是意味深长的。

    万之:我很喜欢这篇小说,它的风格,它的情调,都很和我的口味。一个初次独自出门的少年的心理写的很细腻。有几个亮点,写的很精彩,青苞米,铁道,我没有多少意见。我个人对欧化语言总有一种警觉,比如头一句,我把“的时候”去掉,改成一个完成的动作。这是中文语言的特点。但这种句子在你的小说中不多,你的语言是很干净的。早年,冯亦代先生在评论我的小说的时候,说到,你很会写小,但你还要学会写大。我理解他的意思。我比较善于写一个生活的切片或场景。这个时空是一致的,比较好控制。但如何写大的事件,写大是我的弱项。我现在想把冯亦代先生的话转赠给你。可以看看我们《今天》的网页,www.jintian.net。

    盛慧:语言干净,叙述到位,很有渗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