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廉政文学作品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廉政文化的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廉政文化“五个一”创作活动的通知》要求,梅河口市教育局与梅河口市作家协会联合在教职工中开展廉政文学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廉政文学作品内容要突出廉政主体,紧紧围绕宣传廉政文化,挖掘和传承我市红色文化、抗联文化、关东文化中的廉政内涵,弘扬优良作风,讴歌廉政楷模,鞭挞腐恶现象。通过典型事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知古鉴今、心存敬畏和戒惧,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传递正能量。
2.文体以杂文、小小说、诗歌为主。杂文、小小说800字以内、诗歌20行以内
3.上报的作品要主题鲜明,必须是原创作品,作者享有独立版权,不得抄袭或剽窃。
4.优秀作品将在《梅河口市作家报》刊登,并择优选送市纪委、省纪委参展、展播。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每单位至少上报两篇作品。
6.6月10日前,将作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JDAZX@163.COM。作品注明单位、姓名、性别、年龄、个人简历等。
梅河口市教育局
梅河口市作家协会
2015年5月22日